沒有勞動合同能認定工傷嗎?在家處理工作突發疾病死亡算工傷嗎?上下班途中被撞傷一定算工傷嗎?……
豐臺法院法官結合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梳理了最令打工人困惑的7個工傷認定問題,助打工人避開維權誤區,高效維護合法權益。
1、哪些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以下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受傷;
2)預備/收尾工作受傷(如上下班前后調試設備時);
3)履職受傷(如保安制止盜竊被毆打);
4)職業病(如塵肺病);
5)因工外出期間受傷(如出差途中遭遇車禍);
6)通勤事故。
溫馨提示:
“視同工傷”這個特殊情形需了解一下
視同工傷包括以下情形:
☞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公共利益過程中受傷
☞退伍軍人舊傷復發
2、申請認定工傷有無時效要求呢?
認定工傷是有時效要求的。單位自發生事故傷害或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本人或近親屬在上述節點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溫馨提示: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通過仲裁訴訟先行確認勞動關系等非本人原因延誤期限的,不計入時效期間。
3、單位拒絕承認工傷,職工怎么舉證?
這里要說的是“舉證責任倒置”。用人單位不認可工傷的,需舉證證明職工受傷與工作原因無關,否則社保經辦部門可根據職工提交的在案證據或自行調取證據依法認定工傷。
4、沒有勞動合同,能認定工傷嗎?
用工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是工傷認定的前提,社保部門可在工傷認定程序中結合雙方證據直接認定,也可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未簽勞動合同的,申請人可提交工資流水、考勤記錄、工作群聊天記錄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注意以下因工傷亡情形的責任單位
5、家中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能否認定工傷?
職工在家處理工作是根據用人單位工作要求、工作需要進行,且與日常工作強度、工作狀態相當,明顯占用休息時間的,可被認定為視同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溫馨提示
“48小時”起算時間:醫院初次診斷時間
死亡時間:醫院出具死亡證明記載時間(無醫院死亡證明的,以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記載時間為準)
6、上下班途中被撞傷,一定算工傷嗎?
不能一概而論,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合理時間:發生于正常上下班、加班后或者因避雨、交通擁堵等合理原因延后的期間。
合理路線:往返于工作地至日常住所、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活動地(如買菜、接送子女)之間。
非本人主要責任。
7、外賣員、快遞員等新業態勞動者怎么認定工傷呢?
平臺通過算法派單、考勤獎懲等方式約束勞動者(如限制拒單次數、強制在線時長),視為已實施實質化管理,即使未簽勞動合同,相關部門可從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的有無及強弱方面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對于“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認定,工作時間自等待派單持續至完成訂單全程,平臺要求隨時在線的,在線狀態視為工作時間延伸。工作場所則延伸至配送路線、居家辦公等與履職相關的合理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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