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關于由工傷保險基金為一至四級工傷傷殘退休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通知
作者: 來源:www.kxbgw.cn 發布時間:2014-03-05 11:17:00 瀏覽量:
深人社規〔2014〕1號
為了維護工傷傷殘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對一至四級工傷傷殘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問題通知如下:
2004年1月1日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后,由本市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放傷殘津貼,且已辦理傷殘退休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其傷殘津貼的11.5%和0.2%按月繳費,并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
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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