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2-02-15 12:37:00 瀏覽量:
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4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用、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食宿費用標準,暫按省通知第四條規定標準執行。
附件: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4號)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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