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將企業老工傷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納入工傷保險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kxbgw.cn 發布時間:2011-05-06 11:13: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kxbgw.cn)訊: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從2011年5月1日起,企業“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全市2800名“老工傷”人員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其新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
企業“老工傷”人員是指:在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前或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且已關閉破產,職工因工傷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并按國家有關工傷政策辦理備案手續或進行了工傷認定的傷殘人員。對原已按照規定通過一次性支付補償金等辦法終結工傷待遇關系的各類企業工傷人員,不再作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蚌埠市“老工傷”人員約2800人,其中參保企業817人已于2009年底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關閉破產企業約2000人,其中企業關閉破產時已預留資金的有725人,每人預留2萬元,其他1275人為企業關閉破產時未預留資金或已預留資金未集中管理的企業“老工傷”人員。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參保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仍然按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已參保單位“老工傷”人員工傷待遇納入基金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納入手續;現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要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保繳費,并同步將其“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將已關閉破產企業“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所需資金按人均2萬元標準籌集;企業關閉破產時已預留資金的,由其資金管理部門扣除應支付部分后全部一次性轉入工傷保險基金專戶,未預留資金的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調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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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網安備130102020031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