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軍人撫恤金提20%
作者:admin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8-11-09 12:47:00 瀏覽量:
民政部、財政部日前聯合發出《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08年10月1日起將主要由中央財政負擔的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20%,將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提高15%。
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22680元、21960元、21240元,分別比2007年提高了3780元、3660元、3540元,一級因戰殘疾撫恤金標準達到2007年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的91%。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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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22680元、21960元、21240元,分別比2007年提高了3780元、3660元、3540元,一級因戰殘疾撫恤金標準達到2007年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的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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