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老工傷”人員年內納入工傷保險社會統籌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kxbgw.cn 發布時間:2010-05-28 15:50:00 瀏覽量:
近日,山東省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文件,年內將全市“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老工傷”人員,是指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前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現仍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資金籌集采取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金和財政補助“三家抬”的方式,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基金有能力全部承擔的,直接將已參保用人單位“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管理;工傷保險基金有一定結余、但全部承擔有困難的,可由基金部分出資,并協商用人單位一次性繳費或適當提高費率的辦法解決;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少、“老工傷”人員較多,全部納入難以承擔的,通過財政補助等方式多渠道籌資解決。
“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后,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傷殘津貼、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輔助器具配置費、經確認舊傷復發的工傷醫療費等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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